那天黄昏,我和伙伴正在村街上玩耍,忽然听到胡同口传来嘈杂的声响,还有一些急促的身影在那边晃来晃去,那是郭占奎家的大门口。我很疑惑,要跑去看究竟,被一旁的二叔拽住。我转身问,那是些什么人?二叔压低了声音,公安局的。公安局的来干啥?我不解。公安局的来能干啥?抓人。随后我听见二叔跟邻居们议论,是占奎偷了生产队仓库的物资,被抓走了。当天夜里,我的眼前一直闪现着那些模糊的身影和二叔回答我时严肃而又神秘的面孔,直到沉沉睡去。这事发生在三十年前,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你一定知道松树,一年四季常青不败,高大庄严,如利剑刺向长空,成为意志坚韧、正直勇敢的象征,但它不知怎的,又总让人有一种距离感,觉得不够“人间烟火”。我常想,如果非要用“树”的形象来表达,那么三十年前的“公安”更倾向于松树,它更多地承担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责和使命。那时候,村里的人很难见到警察,如果有一辆警车进村或从村旁公路驶过,看见的乡亲往往会少见多怪地喊:公安局的来啦,哪里出了事儿?似乎哪里出了事,公安局的才来。实际上,这种民间的朴素总结真的不无道理。我长到十五六岁,除了文章开头那次,对警察就几乎没什么接触和印象。
弹指三十年,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一切事物都在我们的不知不觉中起了变化。从什么时候起,放学的小学生过马路有了交警护送;老农可以在田间地头与下村体察民情的警察聊天拉呱儿;受了委屈的小老百姓能够直接找到派出所长公安局长诉说,或者翻出电话簿拨通所长局长们向社会公布的那个手机号码;你有了困难,可以找远亲,可以找近邻,但很多人都说,“不如找110”……有一则小故事,一位儿女不在身边的老太太想办二代身份证,但她又去不了派出所,因为半身瘫痪,邻居们七嘴八舌给她想办法,说,要不看看民警能不能来家里。老太太听了很不高兴,说邻居们这是在糟贱她,没听说哪里的派出所能搬到家里来!可是后来老太太真的如愿以偿。这则故事曾经是某家报纸的二版头条“新闻”,我现在之所以称它为故事,是因为那个派出所的这一善举,如今早已成为全国派出所民警公认的份内事。
似乎一夜之间,人们欣喜地发现,“警察”的全称原来是“人民警察”,“公安”原来是“为了公众平安”。民心工程、争创群众满意单位、向社会各界述职述廉、提高街面见警率、向十三亿国民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新时期里,一项项亲民爱民活动的开展,无不在潜移默化中一点点拉近着警民之间的距离。银色警徽不再是百姓生活奢侈的点缀,它随处可见,一手打击违法犯罪,一手服务人民群众,行色匆匆穿梭在共和国的大街小巷、都市乡村。有位诗人这样歌颂道,“我们不必希冀上天神灵能够保佑,你才是现世最真实的拯救者。”这让我无法不想到另一种树:春天花开如紫锦,还有清雅香气,不仅有松树的挺拔威武,还有自身的温和宽厚,长长的臂膀能遮出去十米几十米树荫,大树底下好乘凉,所以城市里有,村道上有,我们老家院落里更是最常见。是的,那是梧桐,离老百姓最近、最亲的一种树。